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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独山县合作医疗的试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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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招租,e-mail:yesize@hotmail.com 作者:杨土保/唐海波/王又良/徐敬菊/晏玲玲 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 【 文献号 】1-49 【原文出处】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 【原刊地名】长沙 【原刊期号】200002 【原刊页号】87~88,90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010 【 标 题 】贵州省独山县合作医疗的试行与启示 【英文标题】Practice and enlightement on cooperative medical service in Dushan county Guizhou provinceYANG Tu-bao,TANG Hai-bo,WANG You-liang,XU Ging-ju,YAN Ling-ling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资助课题(YH-001) 【 作 者 】杨土保/唐海波/王又良/徐敬菊/晏玲玲 【作者简介】杨土保(1962-),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教研室副教授,主要从事流行病学研究。 湖南医科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8 唐海波 王又良 徐敬菊 晏玲玲 湖南医科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8 【内容提要】贵州省独山县合作医疗试点运行基本正常,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有所控制,现有医疗基金在年内没有出现赤字;但该县合作医疗试点仍存在一些问题与障碍,主要是覆盖率和资金到位率较低。应建立合理筹资机制,科学、法制化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 【关 键 词】合作医疗/试点/贵州省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8229(2000)02-0087-02 贵州省独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1996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合作医疗10个试点县之一,通过基线调查、方案的设计和最后的讨论确定,于1998年1月正式试点运行。现将该县合作医疗方案的基本特点及试点运行一年的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1、合作医疗方案梗概 贵州省独山县于1997年9月制定了合作医疗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乡和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在区域内常住农业人口为参加合作医疗对象,合作形式为村办乡管。筹资渠道包括政府、集体和个人,1998年度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20元,县政府按参加人数每人拨3元,村提留划拨5%作为合作医疗费。合作医疗基金82%用于医疗的门诊和住院补偿,其中在村级医疗机构门诊减免40%,乡及县减免30%,在乡和县级机构住院均减免药费的40%,医疗费减免封顶为1000元;5%分别作为防保基金和风险储备金;8%为管理基金。同时还明确了报销的除外规定,制定了15种规章制度和9种表证。1998年该县麻万镇的4个村和尧梭乡的3个村进行了试点工作。 2、试点运行监测方法与结果 (一)合作医疗试点监测方法 对试点乡村在一年内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监测的对象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居民,监测内容以专用调查表的形式表达,主要有合作医疗覆盖率和资金到位率、资金运转情况、医疗服务提供情况、组织管理工作等。 (二)运行监测结果 在试点村有86%的农户参加了合作医疗。按人平20元的标准,有60%以上交足了当年的合作医疗基金。两个试点乡镇次均门诊费用为6.5元,次均住院费用为43.4元,分别低于1996年基线调查结果(8.9元和373.6元);门诊与住院的总药费较多,至少有70%以上费用用于药品开支,75%左右的医疗基金用在门 诊报销。合作医疗的次均总费用、检查费和治疗费均低于非合作医疗,但次均药费的结果相反,合作医疗的药费仍然居高。表明该县合作医疗的开展控制了总费用和部分次均费用。现有医疗基金在年内没有出现赤字。但到目前为止对药品费用控制的力度不明显。为加强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县、乡和村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确立了各机构的工作职责,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县委、县政府已将合作医疗纳入议事日程,并把目前开展的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管理程序和信息系统;建立了合作医疗的管理档案,公布了医疗服务的收支情况。 3、在贫困地区发展与完善合作医疗的几点启示 (一)适宜的现场会与积极有效的宣传动员工作是发展合作医疗的引导措施 在该县合作医疗的筹资阶段,由于农民在认识上的差距,拒绝参加合作医疗,甚至发生集体上访的不愉快事件。由于该县各级领导对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非常重视,积极分析群众不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原因,发现真正的直接原因并非农民反对合作医疗,而是农民在其他方面与乡村领导存在明显分歧,继而农民将这些怨气转嫁到参加合作医疗上来。为便于该县合作医疗的建立,县政府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广播电视传播、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基层干部、医务人员、农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快了合作医疗的试点进程。 (二)政府组织机构的领导与协调是合作医疗启动的关键 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摆上议事日程,将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并适时成立各级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合作医疗的启动中起到了组织、支持及引导作用。因此,政府与组织机构的领导与协调在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合作医疗是至关重要的。 (三)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是开展合作医疗的基础 在农村贫困地区,由于农民经济来源紧张,单纯靠某一种筹资渠道很难保障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没有合作医疗资金的足额到位,合作医疗的发展与完善将会成为无水之源,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因此有必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要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个体筹资渠道,也非常需要集体与政府的引导资金。 (四)科学与法制化管理及民主监督是合作医疗发展和完善的保障 各地要健全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机构,对合作医疗中的基金、医疗服务提供、运作等方面要进行科学管理,要适时制定有关合作医疗的地方法规与规章,将合作医疗的“人治”转为“法治”,使合作医疗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对于合作医疗的资金要实行民主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与公正。我国过去许多经验证明,合作医疗管理不善与基金不公平,是合作医疗“春办秋黄”的主要症结[1,3]。因此,要保障合作医疗的良好运转,就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良好的医疗服务质量是合作医疗稳定与健康发展的动力 参加合作医疗试点的各级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政府所制定的试点方案,规范各种医疗服务行为,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便群众就诊,医疗机构的业务量和经济收入才会逐渐增加,其本身才能得到健康发展,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率才会不断提高。但如果群众认为从合作医疗室买药得不到明显的实惠,合作医疗设施较差,医生的业务素质与服务质量低下,将会严重阻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从而失去合作医疗发展的源动力[2]。因此,各级政府要投入资金,改善合作医疗室的基本建设,县、乡医务人员要分别下到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医疗服务,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进而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合作医疗的稳步发展与完善。 [收稿日期]1999-11-23 【参考文献】 [1] 王禄生,张里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历史及其经验教训[A].魏颖.中国卫生经济培训与研究网络论文集[C].1998,989~990. [2] 杨土保.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合作医疗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J].卫生经济研究,1999,(4):27~29. [3] 程晓明,胡德伟.农村合作医疗的举办条件与影响因素[A].魏颖.中国卫生经济培训与研究网络论文集[C].1998,93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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