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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遏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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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招租,e-mail:yesize@hotmail.com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明确用人导向。怎么用人,用怎么样的人,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用人问题上的主流是好的。看不到这一点,就不能解释改革和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显著成绩,是极其错误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用人问题上也存在不容忽视的不正之风,看不到这一点,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我们应当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要求,不折不扣地加强作风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事业和建设健康发展。 一、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现象的主要表现 1、“一把手”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集体领导原则,搞“一言堂”,长官意志作怪,大搞用人不正之风。在某些“一把手”眼里,什么民主集中制,什么党委的集体领导,统统都是摆设,党委会不过是履行其个人意志的机器,谁有不同意见,就火冒三丈,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提拔谁就提拔谁,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完全不按党性原则办事,大搞江湖义气,将一些作风不正、民愤极大的干部提拔到要害位置上来,并将自己提拔重用的人当成自己的爪牙和鹰犬,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圈子”,划分势力范围,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变成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还有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使领导者的权力不断膨胀。在某些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绝对权威”使他们获得了“绝对权力”,由此最终又形成“绝对腐败”。在用人问题上,则表现为对干部的提拔使用,形式上都是按程序办的,但事实上却是个人说了算,压制不同意见,大搞“一言堂”,形成事实上的用人不正之风。 2、任人唯亲,大搞裙带关系。某些单位、某些部门在用人问题上大搞任人唯亲,裙带之风盛行。提拔任用干部完全不讲“德才兼备”、不讲党性原则,而是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讲关系、走后门、山头林立、划圈圈、结堆堆、拉帮派,搞得乌烟瘴气,一片混乱。宁夏回族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周文吉为132名亲朋好友谋位子就是一个典型。 3、重用小人,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之徒大行其道、大授其奸。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诚哉斯言。而现在有些领导,在用人问题上,受小人蒙蔽,为小人伪装积极、投领导之所好所迷惑、腐蚀,全然不顾党和国家的事业,全然不顾群众公议,一意孤行地重用谄媚自己、取悦自己、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在群众面前狐假虎威趾高气扬的小人。 4、重用能为自己办事的所谓“能人”,绝对效忠自己的所谓“忠臣”,在用人问题上完全奉行实用主义哲学,采取利己主义的态度。即使群众公认的有才有德之人,只要不能为自己办事,不能为自己谋取私利,则坚决不用;而对那些不讲党性原则,不择手段能为自己办点事,能为自己分忧解难的“人”,即使明明有问题,也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大胆地提拔重用。贵州天柱县委以办事有魄力为由提拔重用当镇党委书记时因大肆毁林被群众封为“毁林书记”的杨麾为县林业局长就是典型例子。 5、搞钱权交易,公然买官卖官。这个问题有两个层次。一方面,在已占据一定职位,握有一定权力的官员眼里,自己手中的权力就是暴敛钱财的工具。福建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因在任上大肆卖官,被称为“红包书记”,他的名言是“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了没本钱。”就是用手中的权力来出卖官位的一个腐败典型。另一个方面是某些一心向上爬、一心想当官的人,苦于没有“背景”和过硬的后台,于是想到最后一招,请孔方兄帮忙,用金钱作敲门砖,去买官做。据传,官场上盛行一个“秘笈”,即“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光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送”是什么意思,送红包送礼物之谓也,实质就是用钱买官做。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城关镇原党委书记郑佩尧整整跑了两年零六个月,动用公款6.3万元买了个区委常委、组织 部长的官位,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而大凡行贿的人必然受贿,从贪官手中买来的“官”,必定是贪官。在这条规律的支配下,买官者日后就必将成为侵吞国家财产的蛀虫,一旦掌权就会产生新一轮的买官卖官腐败行为。 6、“边腐边升”的荒唐用人怪圈。这类用人腐败现象主要是由于握有用人权的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用人失察、考察不严、考察失真失实所致。在新闻媒体披露的一起起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大多数腐败者都是在提拔重用前,就已经涉及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行为。他们一边腐败堕落,一边却经过一道道组织程序被提拔重用。胡长清自1995年5月到1999年8月,先后收受周雪华、李卫东等18人544万元贿赂,据调查了解,这些肮脏的交易,大多数发生在提拔任用其为副省长之前;成克杰1994年初到1998年初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而在此期间,成克杰却一路青云,直至担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可谓边腐败边提升的典型例子。还有孟庆平、戚火贵、李乘龙等落网贪官都是“边腐边升”的例子。而造成这种荒唐的“边腐边升”现象的原因有:组织部门考察不严程序混乱,不按组织原则和客观规律办事,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实际,不按程序操作,对拟提拔的干部考察方法简单,没有很好地掌握全面情况,使不合格干部、甚至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进入党委决策者的视野;组织部门派出的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有千丝万缕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导致考察结果严重失实,使组织上在研究讨论干部时形成错误决策;被提拔对象直接买通关键人物,被买通的关键性领导人物擅自提出人选,在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前就定下调子,使一些有问题的干部顺利被提拔任用;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介绍假情况,以达到蒙骗上级组织,送走本单位瘟神之目的;不加分析地起用所谓“能人”,使劣迹斑斑的干部被重用,一些领导干部为表现自己的思想解放,不计后果地把一些有各种各样问题、政治素质较差、劣迹斑斑的的干部当作“能人”提拔到领导岗位。“边腐边升”的黑色怪圈,无疑向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敲响了警钟。 二、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社会危害和遏止对策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社会危害性概括起来有:阻塞贤路,使冗员庸员充斥官场,直接降低行政办事效率和管理决策水平;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导致干群关系、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关系紧张,葬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形成买官——卖官——买官的恶性循环,使官场上跑官、买官、卖官之风盛行,极大地干扰和破坏党和国家正确的组织人事路线的贯彻执行;产生新的社会不公,激发社会矛盾,毒化社会风气;直接导致官员弄虚作假、作风虚浮、大搞短期行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遏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对策主要有: 加大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对那些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组织人事路线的部门和领导身上发生的用人不正之风现象,要象打击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一样重视,组织力量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能姑息养奸,任其滋长蔓延。 在用人问题上建立责任追究制。谁保荐的、谁考察的、谁决定选拔任用的干部,出了大问题,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部门就追究谁。 对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英国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在《自由和权力浅说》中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现象滋长蔓延,必须对“用人权”加以有效的监督,特别要对“一把手”的“用人权”加以适当的监督控制。 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按原则和规律办事,按程序操作的意识,不断提高民主化程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防止用人上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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