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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作用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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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招租,e-mail:yesize@hotmail.com 摘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它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群众自治的原则和方向。村民委员会自治性质的确定,对摆正和处理好党在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村民自治条件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必须探寻出发挥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这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关系到新形势下党在农村牢固而广泛的社会基础。 关键词:村民自治 党支部建设 村民自治背景下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作用的探索 万军 姚铭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新的重大突破。它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群众自治的原则和方向。村民委员会自治性质的确定,对摆正和处理好党在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村民自治条件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探寻出发挥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这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关系到新形势下党在农村牢固而广泛的社会基础。当前,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妇代会、团支部和民兵等各类村级组织,保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健全、运转协调,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新课题,必须进行积极地探索和实践。 一、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党支部建设面临的新情况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农村社会基本政治制度。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深入,村委会直接选举全面铺开,一大批年富力强、有科技文化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群众信任的人,被选进村委会班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由于受农村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村级组织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村党支部核心作用的发挥也遇到了新的挑战。 1、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不协调,党支部的核心作用难发挥。村委会直选以后,特别是有的村主任认为我当选是村民选的,群众选的,可以不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政策规定,认为村党支部和上级管不着了。有的人认为,“村民自治就是自由了,就可以不要党支部的领导”。还有的人说,“支部书记是十几名党员选的,村委会主任是全村村民选的,村里事情应由村委会说了算,党支部只要收收党费、管管党员就可以了”,“强调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限制民主,不讲法制”。从而造成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党支部不敢领导,担心管多了,与法律相违背;有的不会领导,工作被动应付。也有少数党支部书记认为,既然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做决策,议事情,就没必要听取村委会和广大村民的意见。因此,造成目前一些村党支部不重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工作上要么越俎代疱、包办代替,要么彻底放任自流、撒手不管,造成“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 2、村党支部自身建设不过硬,无法适应村民自治后的新形势。长期以来,虽然村党支部书记要经过全体党员的选举产生,但实际上这种选举的形式主义成份较大,书记人选往往是由镇党委事先内定的。这种对上负责的用人导向和机制,使村党支部往往机械地服从上级指示,而真正从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需要出发,从建设战斗堡垒的战略高度出发,实实在在地抓党的建设、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的支部并不很多。再加上上级党组织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很完善,上级条线部门的纳编聘用,使村党支部书记的出路变窄,流动变慢,造成了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偏大,进取心较差,工作上没有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一些村在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主任候选人进行 选举时,连村主任也没有当选上,而村党支部书记仍担任着,村民对此议论较大,认为“群众不要了,党还可要吗?”,这样既缺乏群众基础,也削弱了村党支部的威信。 3、村党支部管理方式“老一套”,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很难独立发挥。由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权限范围不明确,村里的权力长期以来基本上都由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执掌,村委会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个人的民主素质及其领导方式。这样既使党支部尤其是支部书记负担过重,无暇顾及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又影响其他村级干部积极性的发挥,抑制了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发挥,并且还容易形成党支部书记超越制约、缺乏监督的不正常现象,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的规范运作。 二、村民自治背景下,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核心作用的实践 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在政治领导上,就是要保证村民自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体现在思想领导上,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党的观念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体现在组织领导上,就是要认真抓好村级组织建设,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要落实这些要求,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行认真地探索。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确把握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的原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的理论基石。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把握好五条原则:一是对村民自治的民主权力,村支部维护不干涉;二是对村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支持不包办;三是对村民委员会决定和处理的问题,总揽不包揽;四是对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挫折,帮助不旁观;五是对上级党委和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或突击任务,分工不分家。为了便于工作,解决党支部对村委会的工作不包办,不包揽的问题,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员的都进入村支部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提倡“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村委会主任一般可以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并配备专职村委会副主任,负责村行政工作,确保村“两委”班子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 2、建立核心突出、程序规范、协调高效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及时化解“两委”不协调矛盾。村“两委”班子如果关系协调,就会形成合力,否则就容易造成内耗。新形势下如何处理“两委”的关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从制度上来进行保证,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形成村“两委”关系理顺、决策有序、理事有章、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具体说来可以制定《行政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从制度上理顺村“两委”关系,增强村级组织的整体合力。一是规范理事,化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财物管理上的矛盾。“两委”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就是村级财务如何管理。村委会要求村级财务必须由村委会实行自主管理,村支部认为党领导一切,当然村级财务开支由支部书记管理。为此,我区普遍实行了村帐镇管,财务开支由集体研究,“两委”的主要领导联签,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镇经管站审核,避免了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民主理政,消除“两委”在一些工作上的分歧。规定村级事务决策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具体程序是:决策方案由村“两委”共同研究提出,由村委提出的必须经党支部同意;召开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征求意见;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先经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按程序决定的事项,由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抓好落实,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落实情况;三是谈心交心,增进村“两委”之间的团结。可以充分利用开展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实行定期谈心交心制度,每季度组织村“两委”成员全面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做到谈话讲原则,办事讲规矩,消除隔阂,增进团结。四是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等制度,尤其是落实好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注重质量,务求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3、加强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和加强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既靠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又靠加强自身建设。只有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才能领导和凝聚村级其他组织和全体村民,共同把村里的工作做好。这是领导好村民自治的根本和关键所在。一是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班子尤其选好村党支部书记。现在农村群众中普遍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要奔致富路,必须有个好支部”;“帮钱帮物,不如建个好支部,选个好书记”,这充分说明建好村党支部的重要性。新形势下,如何扩大民主,拓宽视野,选准选优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党组织建设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目前各村普遍探索实行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考察相结合的“两推一选”办法,公开选拔村党支部成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实践证明,这样有利于优秀人才、农村能人脱颖而出,能把那些怀为民之心、思富民之策、兴乐民之举的党员及时选上来,用起来,有利于提高党支部的威信,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村党支部的产生像村委会一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公开选拔,村党支部班子在素质、文化、年龄等方面可以得到极大提高。二是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村党支部民主决策水平。村党支部班子配好后,要及时加强教育培训,引导他们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村委会直选和直选产生的村委会班子,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力戒村党支部管理行政化倾向。认识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是党组织正确认识自己的镜子;群众的满意程度,是党组织评价领导水平的尺子;群众的实践和创造,是党组织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村党支部既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又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村党支部书记后继乏人的问题。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民自治后,村干部认为工作越来越难做,现在是:“村民自治不求你,有钱有粮不靠你,上级指示不听你,筹款收费难难你,赚了钞票不理你,有了问题要找你,解决不好要骂你。”也说明现在村干部难当,尤其作为一班之长的村党支部书记更难做,再加上现有体制使村干部的一些出路被堵住,后顾之忧不解决,造成目前一些现任村支书工作积极性不高,农村一些优秀人才不愿当村支书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武进区在落实解决村干部有关待遇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围绕村干部队伍建设制订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切实解决村主要干部有关待遇的意见》、《关于行政村定员干部报酬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并实行村干部报酬由区财政直接转移支付,一些镇还对村支书的报酬实行结构工资制,按月发放,并为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些镇把村支部书记纳入脱产干部管理范围,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按公务员模式进行考核,推行公职化管理,从而极大地调动村支书的积极性,稳定了村支书的队伍。 三、村民自治背景下,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的几点设想 党的十五届三中会全强调:“扩大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村自民自治,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重大原则。在村民自治,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对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已越来越显得重要。 1、要切实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江总书记在农村考察中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对目前农村基层组织的现状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认识到坚持不懈地抓好村级组织建设,是巩固党执政之基的需要,是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要建立健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切实摆上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尤其是镇党委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着力抓好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农村后备力量的培养。就目前村党支部书记的状况看,多数人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吃苦耐劳,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积极奉献。但普遍存在文化知识、领导水平、领导方式不适应形势和工作的要求。因此,对村支部书记的培训也应纳入干部正规化培训的规划中,象培训国家干部一样培训村支部书记。要有党校举办专门培训班,对他们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政治理论知识、文化科学知识、经济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特别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转复军人和乡村企业家中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培养后备力量。 3、要从政策措施上研究解决村支书难选难当的问题。应尽快出台一些政策,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实施村支书公职化管理。要建立激励机制,从生活上解决好党支 部书记(包括退下来的老支书)的待遇问题,从政治上建立从优秀支部书记中选拔镇干部的制度,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保证。 4、要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经济实力强,村党支部才有号召力和凝聚力,才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也才能面对各种挑战,维护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同时,要强化村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通过进一步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现代化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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