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问题的研究
|
||||||||||||||||||||||||||||||||||||||||||||||||||||
广告招租,e-mail:yesize@hotmail.com 中国的院士制度起步很晚,恢复和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更是步履维艰。为此,党、政府以及领导人与社会科学界,已就这一重大问题做过大量的工作,包括论证、讨论和呼吁等,尤其是1980年、1993年和1994年,相继恢复和设立起自然科学方面的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制度与工程院院士制度以来,要求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呼吁与讨论更趋热烈。 新世纪伊始,很有必要就这一方面问题的呼吁与讨论,从整体上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审视和研究。江泽民总书记在《北戴河讲话》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四个“同样重要”的科学论断:“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培养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家,与培养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同样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与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学素质同样重要;任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任用好自然科学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样重要。我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这一论断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无疑对这场论争也有着直接的、巨大的指导作用。 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是对有重大社会科学成就者的一种认可和激励机制,是全面落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得力措施。社会科学使命重大,恢复和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势在必行,不能再拖延了。 中国的社会科学应不应该建立院士制度,这一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文革”结束后,尤其是1980年、1993年和1994年,相继恢复和建立自然科学方面的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制度以及工程院院士制度(目前全世界仅有30几个国家设立)以来,要求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讨论与呼声日趋激烈。毋庸置疑,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建立,对中国的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本身以至于整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生活来说,有着重大而又现实的意义:它有利于真正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政策;恢复和建立中国的社会科学院士制度,从学术上、法律上认可社会科学家的突出成就,也必将极大地调动他们全身心地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国际间的对等交流,促进中国社会科学健康、快速的发展,从而使社会科学在国家发展和人类进步中的巨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因此,认真学习和领会江泽民总书记2001年8月7日《北戴河讲话》关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四个“同样重要”的科学论断,并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讨论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和研究,意义重大。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问题由来 “院士制度”(Academician System)最早起源于欧洲的法国,现已通行全世界。不少科学家都梦想获得学术界的这一最高荣誉称号。“院士制度”是由“科学院”(Academy)而来,而科学院还有一个广泛的传说。在古希腊时代有一位名叫阿卡德莫斯的英雄,曾凭自己的智慧和责任感把雅典城从一场可能发生的大灾难中解救出来。他死后葬在雅典城西北郊一片橄榄林里,人们于是把这处幽静的林园称作阿卡德米(Academy)。公元前387年,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开始在阿卡德米讲学,因此阿卡德米也被称作柏拉图学园。 在经历文艺复兴之后,欧洲许多学术团体都因崇奉柏拉图而自称阿卡德米。阿卡德米成为这类团体的通称。从16世纪起,欧洲许多阿卡德米的活动从侧重文学逐渐转向科学,并沿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分化为学术团体或专业研究机构。 17世纪中叶,法国成立了若干称作阿卡德米的研究机构,其中就有1666年创建的法国皇家科学院。这个学院以法皇路易十四的名义招聘著名的科学家从事研究工作。他们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批国家科学院的院士。法国皇家科学院的建立和院士们的积极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法国科学事业的迅速发展,使法国一跃成为欧洲大陆的科学中心。 此后,其他国家纷纷仿效法国,成立科学院,聘选院士。俄国的彼得堡皇家科学院和普鲁士皇家科学院等都是如此。在后来的历史进程 中,各国科学院的规模和职能各有不同的变化,然而,科学院由院士组成这一点是没有变化的。西方国家科学院都纷纷使用“院士”这一称谓,来命名自己国家最杰出的科学家。这是学术界给科学家们的最高荣誉称号。 在我国,最早的院士诞生于1948年,全称为“中央研究院院士”,比西方最早的院士晚了282年。当时的中央研究院院士共有81人,分为数理、生物以及人文3个组。数理组包含有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技术科学,由28人组成;生物组包括生物学、农学、医学、药学、人类学、心理学,由25人组成;人文组(即哲学社会科学组)也是由28人组成,他们是:吴敬恒、金岳霖、汤用彤、冯友兰、余嘉锡、胡适、张元济、杨树达、柳诒徵、陈垣、陈寅恪、傅斯年、顾颉刚、李方桂、赵元任、李济、梁思永、郭沫若、董作宾、梁思成、王世杰、王宠惠、周鲠生、钱端升、萧公权、马寅初、陈达、陶孟和。可以看出,在我国最早的院士中,社会科学占了1/3以上(35%)的比重。 1949年11月1日,在原“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基础上,重新组建起了“中国科学院”。新的科学院成立后,关于院士的称谓及设置问题,作为我国最高领导人的毛泽东主席非常关心,他在50年代初,曾召集郭沫若等一大批著名科学家为此进行了讨论[1]。基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和环境,最后决定首先建立具有过渡性质的“学部委员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再恢复院士制度。这一工作交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科学处来组织、领导中国科学院去完成,在全国科学界开始了酝酿学部的工作,并于1954年6月开始筹备建立各学部。这是一次层次最高、参与讨论的科学家最广(包括社会科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的科学事业建设活动,其结果是确立了我国院士制度的雏形——学部委员制度。1955年6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学部共有4个:物理数学化学学部、生物学地学学部、技术科学部和哲学社会科学部。经中央各部委反复讨论和协商,首批推选出学部委员233人(包括前“中央研究院院士”46人),其中,自然科学方面各学部的委员共172人,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有61人。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是:丁声树、千家驹、于光远、尹达、王力、王亚南、王学文、向达、艾思奇、何其芳、吴玉章、吴晗、吕叔湘、吕振羽、李亚农、李达、李俨、杜国庠、沈志远、狄超白、周扬、季羡林、金岳霖、侯外庐、胡乔木、胡绳、范文澜、茅盾、夏鼐、马寅初、马叙伦、张如心、张稼夫、许涤新、郭大力、郭沫若、陈伯达、陈垣、陈寅恪、陈望道、陈翰笙、陶孟和、汤用彤、冯友兰、冯至、冯定、黄松龄、杨树达、杨献珍、刘大年、潘梓年、翦伯赞、邓拓、郑振铎、黎锦熙、钱俊瑞、骆耕漠、包尔汉、薛暮桥、魏建功、罗常培。首批学部委员中的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占了1/4强(26%)的比重。 由学部委员制向院士制过渡的工作,由于后来的政治运动不断,被搁置了近40年。 1957年5月中国科学院召开了第二次学部委员大会,这次会议又增选了18位学部委员。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政治原因,新增选的学部委员中没有社会科学家,并且,此后的社会科学界再也没有参与过学部委员(院士)的选举。1960年4月中国科学院召开了第三次学部委员大会,这次会议没有增选新的学部委员。1979年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正式恢复了在10年动乱中停止了的学部活动,并立即开始了增补学部委员的工作,经过一年半的推荐、遴选,于1980年11月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增选了283位学部委员。但是,此时的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已经于1977年从中国科学院中分离出去,另外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家当然无缘参与这一次学部委员的增选,而此时的自然科学学部委员人数已达400人。自然科学方面的学部委员工作基本进入了正轨:1990年11月国务院规定,自然科学“增选学部委员工作,今后每两年进行一次,逐步使增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1993年10月,又经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改称“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在自然科学方面,1994年6月又成立了与中国科学院并行的“中国工程院”,也同时建立了院士制度;不仅如此,1998年7月1日,国务院又决定在“两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第一批资深院士有175人。至此,中国人的“院士”梦得以真正重新实现,只可惜没有社会科学。截至2001年,自然科学方面的“两院”院士分别为780人(其中包括2001年12月8日最新增选的5 6人)和730人(其中包括2001年12月8日最新增选的81人),总数在1500人左右。① 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问题讨论回眸与审视 同样作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之一、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的社会科学似乎受到了冷落,尤其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继恢复和建立(学部委员)院士制度以来,要求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讨论与呼声日趋高涨。 1.全国“两会”上,委员们的呼吁 在全国的“两会”上,要求设立社会科学院士的呼声也是很强烈。1998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社会科学院院长、著名学者宋林飞教授向媒体和社会呼吁:“希望设立社会科学院士制!”他在访美期间看到,美国的院士制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院士的比例达到20%,前苏联、西欧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许多知名的社会科学家,都是在民众中享有很高威望的院士。[2] 在1999的全国“两会”上,著名学者、重庆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俞荣根委员也作出以下呼吁:1.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像重视自然科学那样重视社会科学。2.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建立这一制度,不仅有助于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而且有利于促进与国际社会科学界的交往。3.加强社会科学的立法工作。社会科学研究作为我国意识形态的一条重要战线,应该有法可依。4.设立社会科学研究的国家奖。社会科学研究没有专门的国家奖,是不利于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的。5.设立统一的社会科学管理机构。”[3]在2000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著名经济学家、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于祖尧研究员也呼吁:“社会科学也该有院士!”与我们持大致相同的观点,他也指出现在社会科学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1.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不管社会科学,成员也没有社会科学界人士;2.国家科委也不管社会科学;3.国际上社会科学都是院士制,我们呼吁了多年,方案都拿出来了,院士制还没有影儿,而中科院和工程院加起来都三四千院士了②;4.中国社科院一年的研究经费还不如中科院的一个大课题,除了必要的办公经费和“人头费”,根本无力自主开展重大科研活动。于祖尧认为,中国跟国际在科技上的差距最大的还是在社会科学方面。[4] 在2000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建新指出:“发展社会科学,应该恢复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可以考虑先在社会科学院成立学术委员会。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社会科学也非常重要,社会科学应在21世纪再现辉煌。”[5]在2001年的全国“两会”上,同样有“许多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政协委员呼吁,在新世纪里国家要为社会科学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应尽快恢复和设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6]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王耀华委员也与上述人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也在会上作了呼吁。其他许多委员也继续呼吁:1.尽快成立全国性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机构,建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院士制度;2.增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和资金投入。[7]另外,宋林飞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继续呼吁:政府工作报告说“要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创新”,那么“要启动国家理论创新体系工程,就应该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俞荣根委员也继续呼吁到:“我国院士制,有利于促进社会科学研究的对外开放和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著名学者、原中央党校副校长龚育之委员也认为:社会科学建立院士制是理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的当务之急。著名学者王守昌委员认为:“院士作为一种荣誉,一种评价,能反映社会科学的地位。”著名学者瞿世镜委员从法律的角度指出:“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是对社会科学的明确定位”,现在“不仅要建立院士制,还要使社会科学有法制保障,无法可依阻碍了社会科学的自由探索和创新,导致社会科学事业投入不足、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待遇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8] 尽快恢复和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已经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特别是每年“两会”上社会科学界委员们的这种呼吁,也已经被人们戏称为“保留节目”。[9] 2.学术报刊上,社会科学学者学者们的呼吁 我们分别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和2000年和2002年分别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新华文摘》、上海的《社会科学报》、《人 才开发》、山东的《齐鲁学刊》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报刊上,撰文呼吁、论证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及其必要性。我们认为其重大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克服目前严重存在的“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状况,便于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次,有利于调动精神文明主战场上社会科学人员的积极性;第三,有利于我国的社会科学顺应国际上日益加剧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文理渗透”的大趋势;第四,有利于开展国际交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社会科学的最新成就,譬如,荷兰社会科学院士,通晓8种语言、在中国古代思想史、文化史研究领域堪称世界顶尖级大师施舟人落户福州大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是福建省出台的关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以来落户福建的最高层次人才。施舟人夫妇这次来华定居、工作,除了从事常规的研究和教学之外,他们将自己珍藏的一万多种英、法、德、希腊、拉丁等西语语种的文化典籍捐献出来,并以此为基础,筹建我国第一家西文图书馆,即西观藏书楼。筹建西观藏书楼的目的是在福州大学建立一个国内惟一的西方文献典籍中心,为中西文明交流奠定坚实的文献基础,进而吸引国内外知名学者前来开展中西文明比较研究。[10]第五,有利于吸引杰出人才为繁荣我国的社会科学和提高我国人民的人文素养而献身;第六,有利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高风尚的全面形成。[11]我们认为,恢复和设立我国的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必须树立以下观点:1.确立“大科学”观念,明确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因为这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如1980年出版的《苏联百科全书》就认为,“科学一般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46年就已经确认:社会科学也是科学③。2.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敢于坐冷板凳,以“精品”奉献社会,以有为争得有位。3.正确认识社会科学工作者“双重人格”的现象。4.社会科学成果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5.设立全国性的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协会和国家社会科学委员会。6.充分认识到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重大意义。7.增加社会科学的经济投入,提高社会科学及其工作者的经济地位。[12]1997年以社会科学见长的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两位校长也已经向中央呼吁恢复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据说,当时中央领导非常关心,并且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作仔细研究。[13]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在2001年6月,又明确指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实行院士制度把人文社会科学排挤在外,只有中国是这样。”[14]一代宗师、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季羡林先生也曾多次为此奔走呐喊:1997年他指出:“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建国大业有密切关系,但一向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15];1999年春他又指出:“全世界科学院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分家的情况很少见,我国却分了家。如果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那么现在的中国科学院最好改名叫中国自然科学院,所以,体制不顺是社会科学院士制建立不顺的主要原因。”[16]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著名学者单天伦研究员透露:有关部门曾多次做出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的考虑,但是未果。[17]同年,山东社会科学院的许金题等学者也撰文认为:“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仍未被充分认识。一提到科学,很多人想到的是自然科学。在包括一些领导人的心目中,还没有把社会科学同自然科学同等对待。自然科学有全国统一的领导机构,科委统管全国自然科学工作,定期进行全国评奖,早已实行了院士制度,而社会科学无全国统一领导管理机构,没有全国性评奖体系,院士制度至今尚未恢复和建立。”[18]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在2002年1月11日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强调指出:“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比,有着更为突出的社会性。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许多问题,主要不是给自然科学提出的,而是给人文社会科学提出的,”他再次“建议尊重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规律,完善有关制度,在评估体系中防止不适当的理工化倾向。”[19]著名学者郑杭生在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话》时,也强调指出:“关键在于体制上落实”,郑杭生认为:“长期以来,文理失衡的社会心理、‘重理轻文’的社会倾向,可以说根深蒂固、积重难返。自北戴河讲话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产生了一些效果,正如江总书记指出的,‘对这四个同样重要大家都很认同’,即它们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界的热烈赞同和拥护。但是,应该说这种认同总的来说还停留比较浅的层次上,并没有真正在深层次上解决问题,也即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哲学社会科学,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例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投入严重失衡;自 然科学设有多项国家级的奖励,哲学社会科学则没有一项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奖励;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有院士制,社会科学则没有,等等,便是这样一些厚此薄彼、影响深远的次级制度。由于这种种次级制度的安排,自然科学成为强势科学,而哲学社会科学则成了弱势科学。可以这样说,对于“四个同样重要”,关键在于落实,而关键之中的关键,则是在体制上加以落实。”[20] 3.个别人的反对意见 但是,不可否认,仍有极个别不同意见,如云南社会科学院的李晓岭先生,就特别“担心”中国建立社会科学院士,“但愿中国暂不设社会科学的院士”。其理由是担心“有政要混入”,认为这样会导致“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21]他举陈伯达当年进入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行列的例子,以支持他的观点。我们认为,李晓岭先生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陈伯达无疑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但不能否认他在纯理论(如“中国哲学史”等)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加之他当时又是党内的几大“秀才”之一,作为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只能说他在政治上、人品上不合格,后来他不是被开除出党了吗。但是,绝对不能因此就否定解放后我国实行的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制度。另外,能说现在的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百分之百都名副其实?这恐怕有点形而上学了,要不两院设立院士制度以来,内部频频呼吁整饬纪律。最近,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潘家诤院士又宣布:“送礼者,不能当院士。”他说,“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工作已进行了4次,每次都发现有违规行为,本次增选院士,又发现两起违规情况。”[22]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存浩院士也证实:现在已经有“一名院士多年前被除名是因为他的活动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科学事业,而另一名院士在两年前被除名,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科学道德方面的原因。”[23]对此,著名海外华人科学学家方舟子先生,运用大量事实材料,不容质疑地指出:“中国院士的专业水平太差。国内流传一种说法,说是只要在《自然》或《科学》上发表过论文,就有资格当院士。当真如此的话,美国大学的教授就大都可以在中国当院士了。而许多院士,实际上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我曾经查过几位生物医学方面的院士的成就,按他们的论文发表纪录,连美国二三流大学的教授都不可能当上。中国科学院聘请了一批海外评审专家,这些专家的水平按理至少该与院士相当才有必要聘请,但里面许多人从其就职机构和职称看,就可知在国外的学术地位不高,比如首批名单中,竟然有一位是美国三流大学的‘研究科学家’(Research Scientist)——在美国大学系统中,这是技术员的职称,连助理教授都不如。中国院士的总体水平,恐怕连美国二三流大学教授的平均水平都达不到,而从前每一位学部委员都可以到美国一流大学当教授(许多本来就是当了美国一流大学的教授后回国的)。岂止是一代不如一代,简直是一年不如一年。”[24]另据报道:“中科院直属报纸《科学时报》则刊出美国《科学》杂志对海外著名学者方舟子关于国内学术腐败的专访——方舟子曾多次揭露国内学术界丑闻,令一批‘科学家’斯文扫地。与此同时,中科院也邀请院士代表制订‘院士行为自律准则’。在海内外学者呼声中,一向清高的科技界也开始了对自身的反省。”[25]即使是这样,也绝对不能取消现有的两院院士制度,而去做因噎废食的蠢事。很显然,在自然科学方面至少已经出现了两颗“老鼠屎”,但是,“两院”院士制度依然健康存在和发展,这两锅“汤”依然味道鲜美,魅力无穷。须知,学术作弊者古今中外皆有,前一段时间西方自然科学界出现的“巴尔的摩(Baltimore)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6]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2002年9月被揭露的“贝尔实验室开除造假科学家” [25]著名科学家、当代“毕升”、两院院士王选强调:“不要迷信院士”[27]中国工程院院士林祥棣说:“院士不是无所不知,不是可以对任何事都能有真知灼见。如果盲目追捧甚至炒作院士,会造成不良后果。” [28]社会科学方面,这一现象与以前我们曾强调过的“要正确认识社会科学工作者‘双重人格’的现象”是同一个问题,[29]认识和理解它,似乎已经不再困难了。另外,什么时候“政要”就混不进去了呢?何况,在我国的“政要”中确实不乏优秀的社会科学家,现在的“两院”中也有“政要”,但是“政要”与学术成就有时是不相矛盾的,是否有资格当选院士,关键应当看他的学术成就如何。因此,李晓岭先生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是一种典型的因噎废食的观点。还有一个很好的事实是对李晓岭先生的最好回答:2000年在中国工程院里就已经成立了“工程管理学部”,当时有的舆论担心,工程管理学部可能会成为“企业家俱乐部”、“官员俱乐部”,工程院 不应该设立工程管理学部。但是,从选举的情况,特别是2001年底,进行的首次增选的情况看,“首次增选的工程管理院士很优秀”。[30]工程管理属于经济学的范畴,是软科学,更接近社会科学,譬如新当选的工程管理学部工程管理院士李京文,同时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方面的研究人员。对于管理科学的重要性,王选院士深有体会。他认为前一时期方正的危机正是管理的危机,因此,他辞去总裁一职让李汉生执掌帅印。身兼数职的李国杰院士不主张院士兼任总裁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人非圣贤,孰可全能?美国IBM的郭士纳更有说服力。1992年,技术精英云集的IBM 遭遇困境,面临全军覆没。是郭士纳拯救了IBM。但是,他没有技术背景,只是一个管理专家。可见,管理就是管理,管理学本身就是科学,不应该附属于其他学科乞求认可。[31]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说明,管理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也是科学,也是生产力。管理成为现代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因素,因为生产力系统各要素的协同运作越来越依赖管理,否则难以运转。“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论断就是管理巨大作用的真实写照。在现代化大生产中,分工与协作极为重要,在生产过程中就必须对人与物、人与人、以及物与物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等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这就是管理(广义的经济学)的魅力所在。管理实践不仅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更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所以管理的社会属性成为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虽然自然科学可以解决管理的技术问题,但是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问题,借助于社会科学更容易解决。从以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创建为标志的管理科学作为独立学科建立开始,社会科学的有关学科已经渗透到管理领域。如“泰罗制”的“经济人”假设就来源于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并体现了美国实用主义哲学思想,过程为“经济人”→“社会人”→“复杂人”→“文化人”。可见西方社会逐步形成了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内在规律的、以发挥人的内在动力为重点的一整套管理制度、理论、方法。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生产组织趋于虚拟化和网络化,这就更需要将生产力置于控制中心下运行管理和协调。一种全新的管理思想——知识管理即将产生,也将引起一场根本性的管理革命。它继承了人本管理思想的精髓,又结合知识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的特点予以创新:(1)建立一种新型的精神激励机制;(2)重视知识的共享和创新;(3)建立学习型组织;(4)塑造企业精神;(5)实行民主管理;(6)重视可持续性发展目标。这种管理模式,不仅体现了管理学知识,而且还体现了众多社会科学中的学科知识,如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创造学、公共关系学、行为科学、科学学等。所以,社会科学在当今知识条件下,通过管理实践直接向生产力转化,管理科学,包括大部分社会科学都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也就是说是一个科学系统,都有其内在规律,都是科学,都与许多自然科学一样,都拿直接或间接转化为生产力。所以,只要我们的规章制度能够建立和健全,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就不必担心。2001年底,中国科学院为了遏止日益泛滥的学术腐败风气,就制定、出台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中国工程院设立“工程管理学部”这一成功的事实也能证明,社会科学同样可以设立院士制度。因此,对于社会科学,再也不能轻视了,而应当进一步从制度上去重视和完善它。我们认为,在社会科学方面,只要建立科学的审查、评比制度,通过回避制、定量分析法等切实可行的办法,对社会科学成果进行考评是不难的。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强化科研激励机制的办法不失为一种上策,他们由开题资助转向成果资助,变产前投入为产后补贴,并且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32]我国的国家级社会科学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早已经通过鉴定,[32]只要我们尽快启用,并且借鉴国内各地的好的方法和国外的社会科学考评方法,我国的社会科学事业就会有序和健康地发展,也只有如此,社会科学的地位才能真正像江总书记说的那样,“像对待自然科学那样对待社会科学”。 三、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问题解决:应当尽快恢复和建立 1.革命导师、特别是我们党的历代领袖们一贯高度重视社会科学。担心设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人,显然是对社会科学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认识不清。对此,革命导师和我党的领袖们都高度重视并有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他孜孜以求的就是社会科学真理。在集其上述三个学说之大成的鸿篇巨制——《资本论》法文版序言中,他也认为,对社会规律的探求就是科学,他有句明言:“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 顶点。”[33]无疑,这是马克思对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崇尚的一种流露。由于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称马克思是一位“科学巨匠” [34],众所周知,马克思首先是一位最伟大的社会科学家。毛泽东有过一句名言: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马克思还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邓小平进一步发展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35] 他并且强调指出:“科学当然包括社会科学”。[36]他还提议:在社会科学方面,对于“确实写得好的著作,经过评审,应该由党和国家发给奖金,以便于给这项似乎平凡实则很艰苦的工作一应有的荣誉。”[37]江泽民总书记早在1988年就明确指出过:“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制定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政策,离不开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献计献策”。[38]他在1995年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再次强调指出:“科学技术当然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科学,社会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科学。”他还明确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些成就中也有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劳绩。”他认为:“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自然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之间相互影响、渗透,联系越来越紧密,由此产生的综合学科、交叉学科层出不穷,社会经济和科技已经形成一个复杂的大系统。”[39]他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也明确地指出:“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这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于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增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2001年8月7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与国防科技和社会科学界专家座谈(即《北戴河讲话》)时,进一步对社会科学的异常重要性作了经典性的论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极为重要。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能没有创新的理论思维。这是人类文明发展史给人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培养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家,与培养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同样重要;提高全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与提高全民族的自然科学素质同样重要;任用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任用好自然科学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样重要。我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与自然科学工作者要互相学习,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进步。”[40]江总书记的这四个“同样重要”的科学论断,意义深远而重大。这之后的2002年4月和7月,江泽民同志又接连视察了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分别就社会科学的极其重要性发表了讲话,并且一再号召社会各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尊重社会科学。 可见,革命导师和领袖们关于社会科学使命重大的思想是以一贯之的。 我们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其他成员,像李鹏、胡锦涛等同志也多次强调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同等重要,缺一不可。[41] 2.改革和建设的实践证明,社会科学使命重大。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些成就既有经济的,又有政治的。毋庸置疑,政治的进步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密不可分,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它是由社会科学家、南京大学胡福明先生肇始的,无疑,它对于全国的思想解放起到了无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可以说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它终结了我国思想领域里极“左”路线的长期统治,使得各行各业得以拨乱反正,我国经济由崩溃边沿转变为今天的小康生活。同时,谁也不能否认,经济的成功是以制度的创新为前提的,而制度创新主要依赖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譬如,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中央的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举措,无一不是采纳了我国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80年代初连续出台的几个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1号文件”,就策源于经济学家云集的国务院农村政策研究中心;1992—1993年,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著名经济学家、被人们称为“吴市场”的吴敬琏领衔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课题组,提出的《对近中期经济体制的一个整体性设计》,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提供了重要参考;1997年,吴敬琏领导的课题组向党中央提出的“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的思路,为“十五”大的理论创新和政策突破作了准备;1999年他领导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课题组关于如何执行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方针、现代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重要思想,被写进了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学科片,这些年则为中央贡献了诸如“价格双轨制”、“买方市场论”、“经济环境宽松论”、“稳中求进战略”、“经济软着陆”等经济策略思路;至于经济学家云集的国家体改委(即现“体改办”),主管经济工作的国务院领导人更是直截了当地说:体改委就是他的智囊机构。[42]还有,被称作“厉股份”的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被誉为“曹破产”的著名经济学家曹思源研究员等,均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经济学大师们的每一项重大成果与自然科学界院士们的成就相比,毫不逊色。正是经济科学的这一特殊性,使得诺贝尔基金会同意设立了世界最高科学成就奖——“诺贝尔经济学奖”(虽然此项的奖奖金由瑞典中央银行资助),而许多自然科学学科(如数学、工程技术等)都没有设立这一奖。再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学研究所,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就“曾组织两次法学理论务虚会,提出要重新认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独立行使审判权’、‘无罪推定’等重要原则,为政法领域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特别是90年代初,根据江总书记的批示,我所率先开展并组织对人权理论的系统研究,为发展我国人权事业、参与国际人权斗争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参与立法和司法实践,为党和国家的决策献计献策。例如,直接参加1982年宪法的制定,并在此后每一次重大的宪法修改过程中都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参加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100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审议工作;此外,经常参加最高司法机关的疑难案件讨论和司法解释工作。”再譬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对新兴宗教、神秘膜拜团体、邪教包括‘法轮功’等问题进行认真探究。正是这些基础研究的长期积累和阶段性成果,使我们能够及时配合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对宗教问题的应用和对策研究。”该所在1999年就“积极投入对邪教‘法轮功’的揭批,并提醒有关部门注意海外动向、早做防范准备。”[43] 高等学校的社会科学专家们同样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譬如在中国人民大学,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大学讲授形式逻辑的教师王方明,就曾经应邀来到中南海,向毛泽东讲解有关形式逻辑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黄达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不合理的比价必须调整”。面对个别高层领导的不同看法,他耐心地解释说:“调整比较价格必将使物价水平有所提高,所以物价水平会在时而平衡时而有所提高的交替过程中呈上升趋势。但只要把物价水平的变动控制在调整比价所必需的限度内,就不会成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障碍。相反,比价不合理的矛盾越积越多,于经济发展很不利。”以后的实践表明,黄达的建议是正确的。 罗国杰1996年5月16日,在《光明日报》发表《对几个重要提法的建议》,对集体主义的要点作了简明扼要的概括,并对集体主义进行了层次划分。9月15日,中共中央召开有关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意见征求会,请罗国杰参加。他在会上就集体主义精神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了阐述,并建议“在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讨论稿‘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这段文字的后面加上‘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八个字”。党中央很快采纳了罗国杰的建议,将讨论稿改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样就与稿中的“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共同构建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道德建设总布局。 1997年4月16日上午9点,人民大学教授高培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与税制》为题,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有关部委主要负责人讲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理论,并分析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政策选择。他指出中国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占的比重偏低,潜伏着一定的风险。问题主要出在转轨时期国民收入分配机制不规范上。他明确提出,“改费为税”对于铲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具有打基础的意义。第二年,中国财政税制改革加入了“费改税”内容。以后,为了全面表述这项改革,将“费改税”扩展为“税费改革”,并实行至今。 1998 年12月19日,人民大学青年教授龙翼飞参加中共中央第八次法制讲座。龙翼飞讲的《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长治久安。人民大学分别从法律系抽调9名教授、劳动人事学院抽调3名教授,组成多学科交叉联合攻关课题组,校领导亲自抓这个课题,老教授做幕后工作,年轻专家登台亮相,圆满完成了党中央交给的这项任务。 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后,怎样开发西部成为社会热点。人民大学胡乃武指导他的博士生董藩及时提出“创新和拓展西部开发的融资思路”和“轻重工业并举发展,加快西部开发步伐”两份咨询报告,引起中央及陕西、四川、云南、西藏等西部省、市、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继后又针对西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导博士生董藩等写出《大开发不等于乱开发》,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李岚清、温家宝副总理批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参加为中央领导举办讲座的专家学者人数,人民大学排在全国高等院校前列,总人数不少于14名。著名历史学家戴逸、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著名法学家许崇德、著名法理学家孙国华、王思治、著名民商法学家王利明、著名国际法学家郭寿康、著名清史专家郭成康、成崇德、陈桦、黄兴涛都曾为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讲解有关专业科学知识并提出建议。同时,还有不少教师参与了国家“七五”、“八五”、“九五”、“十五”计划前期课题研究。并针对“十五”期间国家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我国GDP增长速度、劳动就业的目标与政策措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与发展等14个问题,提出研究观点,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还有不少教师参与了党和政府一系列重要文件起草的咨询性工作。还有不少教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各立法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制定工作。还有不少教师参与建国后国家几乎所有重要法律、法典的起草工作,并经常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司法部门的委托,就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中国进入老年社会之初,老年问题尚不为人们重视,是人民大学的邬沧萍主编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社会老年学理论专著《社会老年学》,填补了这个领域的空白。 进入20世纪70年代,“3P”问题:Poverty(贫困)、Population(人口)、Pollution(污染),开始成为世界三大难题,引起各国的普遍重视。当时在中国,人口学还是学术“禁区”,人民大学邬沧萍就毅然投身人口学研究,主编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人口统计学》、《世界人口》,并执笔向国务院提交了第一份《人口研究报告》。在1981年召开的国际人口学年会上,西方攻击中国控制人口是强迫命令;中国代表团内部竟有人认为,西方的攻击“无法反驳”。邬沧萍坚决反对这种软弱无能的论调,他在发言中以大量的事实和理论依据证明:“强迫命令不是中国的国家政策”,有力地驳回了西方的攻击,捍卫了祖国的尊严。以后在1985年召开的全国“人口地区规划会议”上,个别领导干部毫无根据的提出:今后几代人都要实行只生一个孩子、长期严格控制人口的地区规划,直到一百年后中国人口降低到6至7亿。邬沧萍再一次以一个人口学家的清醒头脑,分析说,这样的算法如同是在玩“数学游戏”!他说中国人口确实必须严格控制,但必须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制定不切实际的人口政策。 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高尚品德在于,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 由这样的品格熏陶出来的学生,当然与众不同。1952年8月毕业于人民大学俄文系的张志新,是其中一个代表。她同“四人帮”进行最坚决的斗争、捍卫马克思主义真理宁死不屈的光辉事迹教育了全党;1962年11月毕业于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的胡福明,是其中一个代表。他1978年5月1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全党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1966年毕业于人民大学新闻系的陈锡添,是其中一个代表。他1992年3月26日,在《深圳特区报》发表《东方风来满眼春》,率先向全国传达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内容,为坚持改革开放正确路线,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44] 以上仅仅是几个例子而已,又何只这些,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科学的其它领域也是硕果累累,这是有目共睹的。对此,江泽民总书记在《北戴河讲话》中,给予了高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广大知识分子,勇于探索和实践,拥护和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两个文明建设、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出了重要理论成果和建议,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45]作为中央分管意识形态和社会科学工作的丁关根、李铁映同志都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许多重大决策,都注意倾听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从制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到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提倡两个根本性转变到制定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跨世纪蓝图等许多重大决策,“都包含着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智慧和贡献。”[46]在我国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表现为生产力的落后,更主要的表现在各种制度创新水平和能力的严重落后上。因此,在今天新旧机制、新旧观念转换和碰撞,社会秩序相对紊乱时期,社会科学的地位与使命显得尤为重要。 3.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法规已经为社会科学作了科学定位。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的巨大作用。这一点,从党和国家历次重要会议文件中,都能得到印证:1959年的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郑重指出:“社会科学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也应当积极发展,加强领导。忽视它的重要性是不允许的。应当鼓励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在马列主义指导下,进行有系统的、长期的努力,充分掌握有关的资料,从事独立的、创造性的研究。”[47]1980年,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社会科学领域思想很活跃,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198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要求“切实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该决议还规定:对社会科学财政投入的“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1996年的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各级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加投入,给予物质保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2001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报告也指出:“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2001年国家“十五”计划纲要也强调指出:“支持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推动管理科学发展。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调整学科布局,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48]党中央、国务院1977年将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从中国科学院中分离出来,成立独立“中国社会科学院”,目的是为了加强它,而绝不是削弱它。[49] 4.建章立制,尽快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党和国家及其领导同志对待社会科学的态度是始终如一、高度重视的,现在的关键是落实。我们觉得最得力的措施,就是尽快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是一种对有重大社会科学成就者的认可和激励机制,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针、路线、政策的得力措施。恢复和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有解放前、后的实践经验,有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有第三世界国家的经验,更有我们自己今天“两院”院士制度恢复和建立以来的经验(包括教训),在技术上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如果不抓住机遇,真正的精英会从社会科学领域大量流失,况且大师级的社会科学家大多已经到了耄耋之年,时不我待,社会科学后继乏人已不再是杞人忧天。另外,社会科学既然也是科学,也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社会科学家的知识和人身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万万不能再让发生在诸如新儒学大师梁漱溟、文艺理论大师胡风、人口经济学大师马寅初、著名明史专家吴晗、经济学大师顾准等等身上的悲剧重演。所以,即使是在“文革”结束以后,邓小平同志仍寓意深长地告诫我们:“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0]我们应当认真领会和切实贯彻执行。因为,改革开放以来,在“异化”问题的讨论和批判“自由化”思潮的过程中,均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偏差。④当然,改革开放以来,党路线、方针、政策无疑是正确的,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几十年“左”的积习的惯性在一些人身上的表现而已,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所以,今天,亟待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完善的有关社会科学方面的法律体系制度,来保证和推动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党和政府的文件都强调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最近制定的“十五”计划已经将“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纳入到科教兴国的国策之中,那么,它就具有法律效应,就应当使它具体化,使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及其人身权益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两会”代表瞿世镜等委员们呼吁将社会科学的地位从法律上加以维护,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社会科学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已经成为事关中国社会科学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症结之所 在。因此,应尽快建章立制,恢复和建立起中国的社会科学院士制度。 可喜的是,在我们的观点发表(1996、2001、2002年)之后,我国国家教育部与2003年2月28日《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决定在高等学校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他们将享受自然科学方面的院士的待遇。[51] 我国已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社会和经济将在5年内全面融入国际社会,物质决定意识的法则要求社会科学不能置身其外,这也将要求我国的法律体系等上层建筑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诚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已经承认自然科学比外国落后了。现在也应承认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就可比的方面说)比外国落后了。”[52]早日恢复和建立中国的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必将促使我国的社会科学在与国际社会接轨方面,大大前进一步,并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科学在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中的巨大作用。但愿社会科学界及其代表——“两会”社会科学委员们的“保留节目”,别再无限期地唱下去,但愿他们的心愿——中国社会科学院士美梦,能早日成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