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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在经验与规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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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招租,e-mail:yesize@hotmail.com 摘要:一些西方学者所说的民主的神圣化实际上包括规范与西方民主经验两个不同的层面,分清这两个层面,对于第三世界国家民主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民主有其规范层面,也有其经验层面;规范指的是人们对民主的理想追求,经验即现实中的民主制度。前者主要从权利出发,体现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后者主要是一种权力运作方式,体现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民主。民主发展的逻辑是在规范与经验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实现的,它体现了权力与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权利与权力的相互限制,以及民主的自由价值与平等价值之间的特定平衡。中国民主化的道路选择受民族国家建设、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目标选择三重因素制约,充分体现了民主发展经验与规范之间互动的复杂性。 一 民主的神圣化及其原因 托克维尔在19世纪30年代就敏锐地感觉到“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1]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在当今时代,民主更是越来越成为一种神圣价值。亨廷顿引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1年的一份报告说:“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没人再以反民主的面目提出一种主义。而且对反民主的行动和态度的指责常常是针对他人的。”[2] 奥维尔对这种民主神圣化的描述是:“民主一类词语不仅没有公认的定义,甚至建立这种定义的努力也会遭到各方的抵抗……任何政体的捍卫者都声称它所捍卫的是民主政体,深恐民主一旦同任何一种意义挂钩,便有可能使他们无法再去利用它。”[3] 上述三句话都是对民主逐步神圣化的描述,但体现的却是三个意思:(1)民主事业事实上的普遍发展;(2)民主价值得到普遍认同;(3)西方国家向第三世界传播自己的民主制度所遇到的抵制。这里,西方学者所说的民主的神圣化实际上是两个层面:一是规范层面,一是经验层面;规范指的是人们对民主的理想追求,经验即现实中的民主制度。他们在把民主作为一种规范价值神圣化的同时,也往往把自身的民主经验神圣化了。分清民主的这两个层面,对于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在面对国内的民主诉求和西方的人权攻击时,增强与西方国家的对话能力,促进民主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其实,虽然民主在历史上曾经长期作为一种经验事实存在,但上升为一种普遍的理想规范却只有很短的历史,民主的神圣化更主要是两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在历史上,对民主的批评与民主的发展始终是相伴的。在创立民主制度的古希腊雅典,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不推崇民主制,因为民主政治意味着穷人统治,而且大多和暴力分不开。在后来两千多年的时间里,民主这一术语实际上从惯用词中消失了,并且完全丧失了任何颂扬性涵义。[4] 托马斯·阿奎那甚至把多数人的民主统治看成是邪恶的。康德认为只有自由是神圣的,属于彼岸世界,而民主属于此岸世界,不可能具有神圣价值,甚至认为民主政体必定是专制政体。美国宪法的主要创立者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把民主制度与骚乱和争斗联系起来,认为民主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相容。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后,不少西方思想家曾一度把民主与暴民政治相等同。另外,根据戈登·伍德的考察,民主在18世纪的英语世界里,大多只是政治科学的一个技术术语,用以表示民众对政府的参与,所使用的方式与古希腊没有太大的差别,那时,民主不是一种伦理价值,更不是一种信仰和意识形态。[5] 为什么在两次世界大战以后,民主会逐渐神圣化?大致说来,一方面,这与以下因素分不开:法西斯独裁暴政践踏了广大民众的民主权利,激发了人民对民主的渴望和珍爱;共产主义运动的蓬勃发展以及一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深刻地影响了人类历史进程,弘扬了人民主权的信念;全世界、尤其是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持续不断地进行着争取各种民主权利的斗争,促进了民主权利的极大发展。等等。另一方面,也与以下因素分不开:现代整体战争的全民动员提高了普通民众的地位;工业革命普及了教育,产生了大众消费社会,打破了传统的等级隔阂,形成了平民化的社会结构;现代普选制度、政党制度使民主第一次在全世界大范围内成为经验事实;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民主国家占据话语霸权,利用各种手段向第三世界国家传播自己的民主经验,推行人权政治。等等。总之,产生民主神圣化的原因既有理想规范的层面,也有经验事实的层面。民主的两个层面决定了,民主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必然具有两重性,民主的发展必然同时受制于民主的经验与规范逻辑。 二 民主的两张面孔 可以把民主在规范和经验两个层面的存在视为民主的两张面孔 [6]:民主的规范,体现了人类社会对理想的公共生活的追求和理性 设计,体现了民众参政的理想和热情,它主要从权利出发,体现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它为民主的发展提供动力、检验标准和目标;民主的经验,是特定时期各种政治力量相互斗争、妥协的结果,有时也是伟大的政治家政治艺术的能动产物,它形成了民主制度的具体形式,推动着民主规范的建立和发展,它主要是一种权力运作方式,体现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民主。 在人类历史上,民主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民主权;社会自治;人的基本权利得以平等实现,等等。古典民主描绘了一幅每个公民充分参与政治生活、自由展现个性的理想城邦图景,以至于亚里士多德把人定义为“政治动物”。在城邦政治生活中,通过演说和辩论说服别人被看成是政治活动的主要形式,而暴力则是“反政治”或“前政治的”,因此,作为“政治动物”的另一面,亚里士多德又把人定义为“理性动物”。每个公民都可以影响城邦的政治生活,而一些被认为有可能威胁城邦自由平等生活的人物,则通过“贝壳放逐法”加以流放。中世纪的城市共和国也被认为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来源,它通过内部的选举加强团结,与教皇或君主签订契约,取得城市的自治和独立,在整个专制黑暗的中世纪,“城市的空气充满了自由”。资产阶级革命为人类带来了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这一制度通过宪政、权力的相互分立和制衡、公民的平等选举、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极大地限制了统治者的权力,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以工人阶级为主要代表的各种社会运动,极大地扩大了一般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在当今时代,尊重人权、保障基本人权的实现是任何一个民主政府的基本职责,包括社会主义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在内,人权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半个世纪以来,联合国大会和由联合国主持的人权专门会议,宣布和制定了770多项国际人权文件,几乎涉及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 [7] 以上民主规范作为一种理念,通过思想家们的著作,以及积淀在广大人民的理想中,得以代代相传,推动着人类民主制度的发展。 作为经验中的民主,其主要内容体现为一系列现实中的民主制度:如,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宪政;权力之间相互制衡;选举、代议制与政党制度;公民的其它政治参与制度;等等。在这里,民主又是一种权力的运作手段,民主制度也是特定权力结构的制度表现,民主不仅是作为保护人民的权利而存在的,也是作为维护和巩固某种特定的统治权力而生长的。可以说,历史上没有完全离开权力或者仅仅对抗权力的民主制度。这一点在民主已经神圣化的今天,往往容易为人们忽视。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就提到,作为雅典民主制度的重要开创者克利斯提尼之所以推行民主制度,是因为他在与其他贵族的权力斗争中处于不利位置,需要平民的帮助。他组织民主基层单位阿提卡,并不是为了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而是为了更易于军事动员。 [8]在历史上,最先推行民主普选制度的并不是民主政治家,而是具有鲜明反民主色彩的法国帝王拿破仑三世和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前者基于对法国大革命后普通民众的保守倾向的充分自信,诉诸普选击败对手,登上帝王宝座。后者之所以在1867年普鲁士统一后给予所有的成年男性以选举权,完全是为了全国性的军事动员和扩军备战的需要,他积极推行国家福利制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分化和打击大量兴起的工人运动。 [9] 在美国国内战争期间,北方之所以要解放农奴主要不是因为人道主义,而是为了赢得战争和劳动力。法国在大革命后的1791年宪法中建立了一种非常接近于普遍的男性选举权制度,给予了大约400万男性公民以选举权。如果不考虑法国当时面临欧洲反动势力的围剿,国家需要大规模招募新兵以及实行人民总动员来支持这场卫国战争这一背景,那么就完全不可能理解法国大革命的民主内涵。 [10] 卡尔·曼海姆指出:“18和19世纪所发生的民主化的奥秘在于这样一种简单的事实:一个男人意味着一杆枪,一千个男人的反抗意味着一千杆枪。” [11] 广大妇女之所以在历史上长期没有选举权,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她们不是战士,而她们在两次世界大战后终于获得了选举权,主要原因仍然是她们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民总动员的战争中,她们不仅承担了繁重的后勤工作,而且很多人还直接投入了战斗。二战后西方国家福利制度的发展与冷战也不无关系。也许,军事民主作为民主的最初形式,最能说明经验民主的实质。 民主制度作为维护和巩固某种统治权力的工具并不是新鲜的见解,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统治阶级或者其它强权势力要实现统治和霸权,就必须在自己内部实现基本的民主。古希腊的民主显然与奴隶主的统治分不开,如雅典的公民人数仅仅4万人左右,而总人口却超过30万人,除 了不享有公民权的妇女外,大多数是外邦人和奴隶。而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也只是资产阶级实现政治领导权的最好形式,资产阶级通过金钱控制选举,从而实现自己的阶级统治。在其它很多情况下,民主制度并不仅仅与阶级统治相关,而是与社会和共同体的整合有着密切联系。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成员的参与是社会整合的主要手段之一,民主参与起了类似于分工在经济中的作用,它通过共同活动,分享共同体意识,以加强共同体团结和增强共同体的力量。即使在现代社会,民主的社会整合作用仍然十分重要。如美国之所以选择民主制度,就与其移民社会产生的多元化的整合需要分不开。由于社会整合直接与统治者的权力能否实现有关,因此,统治者在一定条件下,也非常积极地推行民主。至于民主选举,作为现代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更是没有一个国家敢公然否认。现代选举,在不同国家,通过不同形式得以普遍存在,也是与统治权力的运作分不开的。 既然民主不是单向的一张面孔,而是呈现出两张面孔,那么,现实中的民主制度脱离规范制约,在一定条件下与潜在的不民主、甚至反民主相联系也就不奇怪了。法西斯势力能够通过民主选举手段上台,并不能说明法西斯暴政的政治合法性,这只能说明经验民主本身的不完满性。卡尔·曼海姆通过对“现代大众社会”的深刻研究,区别了“大众民主”与“理性民主”,充分揭示了现代“大众民主”的消极作用。他认为,普选降低了责任意识,为平时长期遭受压抑的下层民众宣泄情绪提供了机会,通过普选,非理性因素得以大量渗透进政治领域,直到专政本身从大众民主力量的消极作用中成长起来。他说:“正如科学能够被用来发明越来越多的疾病疗法,或生产更多的毒气一样,现代民主的成就也能用来促进社会毁灭性要素的力量。在此种意义上讲,民主是一个既能以建设性方式,也能以道德毁灭性方式起作用的手段。” [12] 塔尔蒙也指出,“民主可能是潜在的极权主义。” [13] 现代心理学与技术的发展构成了对大众民主合理性的有力挑战。因此,乔·萨托利提出,民主不应该是简单的“多数决定”,而必须是“有限制的多数”。 [14] 从大的背景看,使民主得以突显的背景恰恰是不民主或不能民主。没有对大量奴隶的奴役,就不可能有雅典公民的闲暇和频繁的政治活动,同样,没有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不民主的支撑,整个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此,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生活方式,说得明白一点,是一种浪费资源的方式。马克斯·韦伯和托克维尔都曾深刻分析过美国民主制度与其资源占有的关系。当今世界,美国以全世界5%的人口,消费了三分之一的世界资源,发达国家的人口不到世界人口的20%,却占有消费着全球80%的资源。[15]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在一个资源匮乏的社会,一个能集中分配资源的方式是最优的,而在一个自由占有资源和分配资源的社会,就不能没有充分的资源来源。显然,不改变现有的国际格局,广大第三世界国家要实行民主化是很困难的。这就是现代社会经验民主的内在悖论,普遍平等的价值追求只能以某种不平等为前提。 三 民主发展的逻辑 如果说,没有广大民众自下而上的,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争取各种经济、政治、文化权利的斗争,就不会有今天的民主制度的话,那么,某种统治权力自上而下的约束和认可就规定了民主的现实性和限度。或者说,民主的上限是权力得以存在和运行的社会整合,超越了这个限度,民主就成为不可能;而民主的下限是民众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存在人民对权力的某种最低程度的限制,超过这个限度,民主将不复存在。民主发展的逻辑是经验与规范之间的互动。具体言之,民主的发展体现了权力与权力的相互制衡,权利与权力的相互限制,自由与平等的特定平衡。 首先,任何民主制度的建立都离不开权力与权力的相互制衡。民主的规范理想是政治权力的完全消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完全的社会自治。但是,经验中的民主不可能回避权力的存在。然而,人类迄今的政治生活反复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自我膨胀,从而侵犯民众的利益,因而,制约权力,特别是制约最高权力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前提。虽然制约政治权力的因素很多,比如私人财产、道德、宗教,以及各种政治权利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由于权力本身具有的组织性和权威性,只有权力才能有效制约权力。因此,尽管权力具有潜在的反民主的一面,但各个民主国家在进行民主制度设计时,总是首先要在权力的相互制衡上下功夫。当然,权力的相互制约本身并不能达到民主,封建社会的宫廷斗争也是一种权力的相互制约,只有建立在宪政和法治基础上的权力制衡才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同时,权力 本身需要制约的观念也反映了民主规范的作用,只有从民主的规范理想出发,才能认清权力制约权力作为民主制度的局限性。 其次,任何民主制度的建立都体现了权利与权力的相互限制。为了权力的合法性以及实现社会的有效整合,权力也能容忍甚至主动推行民主;没有起码的民主,社会就无法得到整合,权力就没有权威和社会基础。另外,任何民主都只有制度化才是成熟有效的,而制度化本身离不开权力运作。用暴力推翻权力,民主问题并没有因此解决,因为,暴力可以打碎权力,却不能建立民主,这已经为大量历史事实证明。哈耶克关于“自由扩展秩序”的制度演进的著名研究也说明,只有“演进”与“生长”的制度才是稳定的、最优的。因此,民主制度的建立不能仅从权利的要求出发。当然,由于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权力也总是会设法控制民主的发展,因此,如果没有争取权利的自下而上的斗争,没有从权利出发寻求对权力的主动限制,社会自身没有产生足够的民主要求和动力,那么任何自上而下“恩赐”的民主制度都仅仅只能成为维护和巩固某种权力、或者获取权力合法性的工具。这种民主制度不仅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其潜在的反民主也会随时暴露出来。这说明,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民主制度,如果脱离了基于民主理想规范的追求,也会走向形式和反面。况且,人民总是不会满足于现实中的民主制度,而要求不断把民主事业向前推进。这样,只有形成了权利与权力之间良性的互动,民主制度才能顺利发展。 再次,民主的发展还体现了自由和平等的一定平衡。自由和平等是民主的主要价值和规范,二者对于民主制度的发展缺一不可。然而,二者在现实生活中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协调一致的,甚至经常是相冲突的。这种冲突在现实政治斗争中,往往体现为社会精英以及权力的持有者对自由的偏好,对平等的忽视,以及民众希望限制精英的自由,追求社会平等的愿望二者之间的矛盾。民主制度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在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实现精英与民众在社会结构上的稳定结合。一方面,没有自由,社会就缺乏创新动力,就会走向僵化和停滞。在一个僵化和停滞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民主的普遍发展和提升的。因此,现代自由主义者大多强调自由对于民主的首要性,甚至把个人自由存在与否作为划分真假民主的标志。他们认为,正是因为没有个人自由,一些国家的民主才会在一夜之间从某种平等堕入最苛酷的奴隶状态。在他们看来,政治自由的存在首先意味着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只有政治领域通过法律得到了限制,国家政治生活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再是主要的生活,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民主才是现实的。另一方面,可以说,平等对于民主具有更直接的意义。因为人类对民主的理想追求首先就是从平等出发的,因为民众首先感受到的是社会不平等,而不是自由的缺乏。如果不存在基本的平等,民主就不称其为“民”主了。而且,社会不平等超过一定限度,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就没有保障,真正的自由也将不复存在。很多人喜欢把现代的平等限定为机会平等,其实,机会平等本质上属于自由范畴,如果没有基本的实质平等,机会平等的结果只能是极大的不平等。马克思早就指出,仅仅谈机会平等只不过证实了资本主义民主的局限性。不过,实质的平等在现代社会也往往必须借助国家的政治力量通过再分配才能实现,这又体现了权力在民主发展中的作用。 概而言之,民主发展是在规范与经验之间实现的。一方面,必须承认任何民主制度都是政治实践中的经验产物,不存在绝对的按照理性设计建立起来的有效的民主制度。实际上,如果民主只是某种规范,而不是一个经验中的历史范畴,讨论它就没有现实意义。任何民主制度都要既能在现实的权力框架中运作,又能为一定国家的广大民众所理解和支持,完全脱离经验的规范是没有生命力的,超越一般民众理解力的民主价值和规范也是没有生命力的。因此,民主制度形式的多样化是合理的,不能把民主本身等同于任何一种或几种制度,不能仅仅用民主的规范去否定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民主制度。要把民主看成一个过程和若干制度的系统效果,关键是看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和增加。从历史上看,遵循理性传统的大陆国家,其民主制度的发展比较曲折,而具有经验论传统的英美国家,则能够比较顺利地建立民主制度。另一方面,如果一个社会的理想耗竭,满足于形式上的民主,脱离对民主价值和规范的追求,也会失去对现实政治的批判和反思能力,从而制约民主制度的发展,以至不能有效防范极权主义的出现,其典型就是法西斯主义借助民主手段的上台。这说明,任何形式的民主制度的有效运作,都离不开一定的理想规范支撑。规范的作用不是原原本本地变为现实,而是向现实挑战,正因为规范始终高于现实,它才改进着现实。政治生活既是一种规范,又是一种实践艺术,只有认识到经验和规范的相互作用, 才算是够格的智慧。仅靠现实主义或理想主义,建立不起任何成熟的民主政体。民主不是零和游戏,成熟的民主制度体现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妥协与合作,维持某种平衡始终是政治民主生活的最高智慧。 四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选择 李泽厚提出,中国近代以来的民主化运动的特点是“救亡压倒了启蒙”。这一论断的合理性在于它揭示了民主化运动本身的双重性,但是其片面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看到,对于一个前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很不明晰的社会来说,民主主要不是社会为争取权利的诉求,而是国家共同体面对挑战,整合社会的需求。中国近代以来民主发展的悖论是中国社会发展本身的悖论,而非中国人不能识别自由主义民主的真谛。应该说,事情的主导方面是“救亡促进了启蒙”。我们今天在阅读20世纪初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的文献时,总感到中国民主化的所有方案都可以在他们那里找到,甚至在我们回顾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文献时,也觉得关于中国民主化的理论已经解决,现实中的民主制度不如人意主要应该是实践的责任。对此,我们不能否认,党在促进中国民主化方面本来可以做更多的工作,然而,实践应该承担一切责任吗?过去的理论本身是否有问题?解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能仅仅从纯粹的民主规范,或者仅仅从西方的民主经验(很多人往往就把西方经验等同于规范)考察中国的民主发展,而要把历史上形成的民主规范(毋庸置疑西方作出了主要贡献),尤其是社会主义的民主规范与中国近代以来的国情结合起来,对中国民主发展的经验进行准确判断。 如上所述,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民主主要是国家或共同体面对挑战整合社会的诉求。中国自秦汉以来的传统之所以没有发展出民主制度,主要原因是,在内部,儒家文化以及通过科举制形成的世袭官僚制成功地整合了社会;在外部,中国长期没有受到更先进的文明挑战,作为“天下”“世界”的文化共同体从未遭遇大的危机。然而,近代中国在现代西方文明冲击下立刻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社会症状说明,文化整合远不如经济分工的整合有力,世袭官僚制的高度集权低效控制也无法与现代科层制优越的组织功能相提并论。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没有发展出有利于经济分工的市场经济,也缺乏统一的宗教,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比较固定的社会精英阶层,因而在文化无力和失效的情况下,社会的重新整合就只有借助政治组织的力量及动员广大民众的参与一途。在此,民主实际上发挥了劳动分工在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就民主作为一种社会整合手段而言,它显然不是上层建筑,因此,中国近代民主化的强烈诉求与经济发展几乎没有关系,不能随便用“商品经济发展产生民主要求”的模式说明中国问题,相反,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解民主诉求的强烈性。正是中国民主问题的特殊性解释了孙中山为什么把似乎矛盾的东西合成一个统一的“三民主义”,解释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习惯于用“组织群众”的运动方式推行自己的政策,也解释了中国知识分子对民主的超常热情:其一,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盘散沙根源于共同体整合手段的单一、缺乏,改变这一现状只能借助政治力量,这种情况至今没有根本改变;其二,由于工商业经济不发达导致政治肥大症,一切冲突都集中到了政治领域,以至知识分子很容易与国家权力直接发生冲突。 随着全球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形成,中国不得不选择市场经济,这又增加了中国民主化问题的复杂性。总起来看,今日中国民主化的道路选择受三重制约: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建设;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目标选择。这三重制约决定了中国民主发展过程中规范与经验之间互动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中国民主化道路的丰富性和曲折性。 其一,中国的民族国家建设仍然没有完成,社会整合的需要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主化的特点。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中国的民主发展首先需要面对“全球资本主义”的压力。在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下,民主既是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同时又可能成为西方世界瓦解第三世界民族国家的武器。 [16] 这意味着,权力在民主化的发展中仍将承担主要角色。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民主化始终离不开“法制化”的原因。党的组织强大仍然是迎接国际挑战,实现内部整合的必要条件,在党的领导下参与政治生活仍将是公民参与的主要方式。实际上,在制约“中间层”的权力问题上,党的领导与基层民主是直接统一的。 [17] 因此,体制内民主由于能保证党组织的强大存在,将成为民主化道路的首要选择,而西方的多党制,三权分立不可能被采用。可以想象,没有党的组织支撑,共同体的强大和整合就是没有保障的。这就需要改变传统社会主义民主规范对国家、权力的 不当评价,认识到权力在民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但是,由于权力与民主的内在矛盾,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内民主,将成为发展民主制度的当务之急。 其二,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步成熟,会使国家与社会的界限趋于明晰,从而增加社会的民主诉求。这种诉求的主要表现是,要求国家实现宪政,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和逐步增加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基本的自由权利。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将逐步改变中国社会的整合方式,逐步改变主要依靠国家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转向主体的选择与自由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问题显然增加了新的内容,突出了经济民主、文化民主与政治民主的关系。由于权利的发展和保障是民主制度发展最根本的动力,因而也是民主制度化最有力的保障,因此,从长远看,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将成为中国现代民主化的最根本的动力。 其三,社会主义的目标选择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化道路不同于资本主义。这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民主规范与资本主义民主规范存在差异:在寻求自由与平等的平衡中,资本主义民主的出发点主要是自由,而社会主义民主更偏重平等;在权力与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问题上,资本主义更多的是为了资本,而社会主义偏向劳动;资本主义经常把民主经验当成规范,而社会主义必须在规范的指导下寻求对经验的反思和批判。因而,中国民主化的道路必须限制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以及坚持党在民主化中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的民主规范应该成为一种建设性理想,为民主制度的现实发展提供动力和检验标准。由于中国特有的道德理想主义传统对理想规范的偏好,知识分子仍会在中国的民主发展中发挥特殊作用。但是,知识与权力的内在张力,经验与规范的冲突,又提出了在民主发展中如何协调国家、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的问题,如何创造性地解决这一问题将成为中国民主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 最后,在中国民主化的道路选择过程中,也许贡斯当关于制度改革的说法是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应当服从时间的安排,最直的路线无疑就是最短的路线,但它决不是最好的路线。 [18] 主要参考文献及注释: [1]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12版序,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页。 [2] [美]亨廷顿《第三波》,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5-56页。 [3] [4] [14]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 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第292页,第34页。 [5] [8] [10] [13] [英]约翰·邓恩编《民主的历程》,林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2页,第8-9页,第145页,第155页。 [6] 严格来说,民主的规范和经验两个层面都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面孔,本文讨论的是主要情形。 [7] 谷春德 郑杭生主编《人权:从世界到中国》,党建读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123页。 [9] [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 赵力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80页。 [11] [12] [德]卡尔·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现代社会结构的研究》,张旅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0页,第58页。 [15] 转引自乐钢《“真问题”的背后》,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384页。 [16]参见旺晖《文化与公共性》,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9页。 [17] 参见崔之元《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528-538页。 [18] [法]邦雅曼·贡斯当《再论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贡斯当政治论文选》,阎克文 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76-3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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